发布时间:2026-08-03
关于2026年度北京生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科技运行机制,支撑模式植物的生物合成与生物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北京生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北京生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院)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北京院(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指南共设立8个指南方向(指南代码:2026CD01-2026CD08)。课题申请应符合《2026年度北京生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附件2)所规定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A类、B类、C类课题拟立项总数量分别不超过10项、15项和20项。
二、课题申请
(一)申请要求。
课题申请应符合管理办法和申请指南的要求。
申请人在提交课题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课题参与者、承担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同意,同时对《开放基金课题研究计划书》《开放基金课题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征得承担单位同意。
(二)申请方式。
北京院开放基金课题全面推行无纸化申请,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编制《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附件3),课题联络人通过“院科研项目管理系统-院内科技项目-申请书院内评审”模块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命名格式:申请类别+姓名+课题名称)。
联络人所在部门系统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课题立项与验收
(一)课题立项。
申请课题由北京院组织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课题由北京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课题以北京院文件下达课题计划(课题计划由北京院课题联络人通知申请人)。获得资助的课题,申请人应按时规范签订《开放基金课题研究计划书》(附件4)、《开放基金课题合同》(附件5)。
(二)课题实施与管理。
1.课题启动会与中期论证会议。课题联络人所在部门应切实把控项目推进节奏,在立项3个月内,组织项目组召开课题启动会议;在课题执行中期,组织课题中期论证会议。课题年报与中期论证会议重叠时,可一并进行。
2.课题年报。对于A类和B类课题,课题负责人在每年1月15日前填报《开放基金课题年度进展报告》。课题负责人可以在不改变研究方向、不降低经济技术指标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但应在年度报告中予以说明。在当年课题启动实施不足3个月的,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课题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允许延期。
(三)课题验收。
1.课题研究期满之日起2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向北京院(重点实验室)科技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课题联络人在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提交课题验收申请表、课题经费决算报告、结题报告、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等,由北京院(重点实验室)科技管理部门组织课题验收和绩效评价。
2.对于绩效评价为优秀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可作为北京院(重点实验室)后续开放基金课题优先资助对象;对于绩效评价为优秀且下一步研究计划目标明确的课题,根据学术委员会课题验收评审会议明确提出的滚动支持建议,经课题负责人同意,可列入下一批开放基金课题计划直接进行滚动支持;对于绩效评价为优秀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可作为北京院或重点实验室的人才引进优先考虑对象。
四、其他事项
1.课题开始时间统一为2026年11月。
2.为确保申请课题与指南研究方向的符合性,请课题申请人提前与北京院相关研究方向联系人沟通。经研究方向联系人同意后,为课题申请人推荐课题联络人。
3.项目申请人不应简单按照课题经费控制比例的临界上限申报,确保经费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五、联系方式
科技管理部门联系人:李老师、赵老师
电话:010-50853033、010-50853085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英才南一街7号院1号楼(未来科学城未来中心D座)(102209)
附件:
附件1.开放基金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_20260803095217A114.pdf
附件2. 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_20260803095357A115.doc
附件3.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_20260803095357A116.doc
附件4.开放基金课题研究计划书_20260803095357A117.doc
附件5.开放基金课题合同_20260803095357A118.docx